★重申拍賣公告第21條:
21、車輛拍定後未經原車主同意,拍定會員請勿擅自代刻印章將保險(強制、任意險)過戶,以免觸法;本公司將對拍定人予以停權2個月以上或取消SAA會員資格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★新增拍賣公告第32條:
32、非經行將企業授權擅自將SAA官網拍賣資料、拍賣明細、照片、查定表、成交價及SAA競拍畫面,截圖、轉載、錄影、直播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公開散佈使用,此舉已侵害其他會員之權利,本公司將取消SAA會員資格;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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